《毕业设计》是审计专业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本专业学生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一环。
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体会生产、经营管理流程和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任务,根据实习内容,合理确定毕业设计的题目,有目的地收集与毕业设计相关的资料,并在实习单位实习指导老师和学校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和答辩。
毕业设计是本专业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去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完成岗位综合能力基本训练,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
《审计专业毕业设计》以培养学生岗位职业能力为总体目标,基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学实践平台,使学生在完成基础知识和技能训练的前提下,在真实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完成本专业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各项综合能力与素质的训练,同时有针对性地收集与毕业设计有关的资料,达到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
通过毕业设计,学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操作技能,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在实践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同时了解职业岗位及其工作任务的特点,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明确未来努力和发展方向。
通过毕业设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在社会实践中发现、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调查研究与信息收集、整理的能力,检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及刻苦钻研的精神。
《审计专业毕业设计》分为毕业设计选题、素材收集与整理、毕业设计成果的撰写和毕业设计答辩四个主要环节。
要求本专业学生根据审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顶岗实习工作内容选择一个有意义的主题。教研室为学生提供选题参考方向,指导老师根据毕业设计参考选题和学生顶岗实习环节实际从事的岗位指导学生进行选题。题目选好后,学生应撰写开题报告,交给指导老师进行审核。指导老师对学生毕业设计的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
选题确定之后,学生要拟定设计提纲,提纲要细化到三级标题,以理清毕业设计的写作思路。选题的其体时间可以安排在学生毕业实习正式到岗段时间后,对于学校集中安排在合作企业顶岗实习的学生,可以在第5学期或者第9学期第17周,而对于那些分散实习学生安排在第18周左右。
这一阶段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毕业设计选题和完成毕业设计所需的主要数据、资料以及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这个工作由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完成,遇到因难时可请教专业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应及时回复。
在素材收集整理工作完成之后,就着手毕业设计文字材料的写作和毕业设计作品的制作。按照清晰的逻辑思路将前期收集的写作素材整理成一个完整的毕业设计成果。审计专业的毕业设计成果要求以方案的形式提交。毕业设计文字材料的撰写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格式进行,字数不低于2500字。指导老师要对毕业设计的内容和格式严格把关。
答辩环节是检验毕业设计成果的关键环节。答辩前教研室要组建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3名以上指导老师组成,由1名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指导老师担任负责人,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答辩时,先由答辩对象介绍其实习岗位和工作内容、选题依据、写作过程、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内容。然后由评委针对毕业设计说明书的内容和格式进行提问,以考察学生在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核心技能和职业素养方面的掌握情况。最后由答辩小组对答辩对象进行综合评分,并填写毕业设计答辩评定表。
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性和典型性乐鱼电竞,能体现学生进行需求分析、信息检索、方案设计、资源利用、作品制作、成本核算等专业综合能力和安全环保、创新协作等意识的培养要求。
选题应尽可能地贴近生产实际、生活实际,体现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财经商贸领域中资产管理、投资分析、财务分析、营销策划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选题应大小适中、难易适度,难易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饱满,且能完成任务。
毕业设计原则上做到“一人一题”,选题避免雷同。任务书中应明确选题名称,明确具体任务、目标等,成果不能雷同。
平时成绩包括: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工作业绩,查阅文献收集资料的能力,综合利用所学理论知识技能、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时完成指导老师布置的阶段性任务等情况,毕业设计的文字等综合评价。
评阅成绩包括:题目难易程度,软硬件设计是否达到要求,设计计算,数据处理,研究分析,独立理解等,单项及综合指标是否达到要求,毕业设计质量的高低,是否有创新之处,毕业设计的文字等综合评价。
答辩成绩包括:毕业设计质量,对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概念理解掌握的程度、综合利用所学知识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论证是否充分、表达是否清楚。答辩过程准备是否充分认真。回答问题的熟练程度和正确性
具有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科研能力的专任教师,方可担任指导工作。助教(初级)职称的教师可协助指导老师指导毕业设计,但不能单独承担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因特殊原因不满足以上条件者需由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担任指导老师。